一、实验开放的对象:面向全校相关专业的本科生、专科生。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开放采取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辅助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采取以下形式:
(1) 学生自选实验型开放实验:学生可以自行选择实验时间完成实验,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试验装置安装与调试,认真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2)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实验课题,通过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由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审批并提供部分实验材料的形式进行开放实验,自选的实验项目可以结合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的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有趣多样的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实验活动。
(3)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室定期发布教师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学研究活动。
(4) 以学生团体(科技协会和电子协会)活动开放形式进行开放实验。
结合科技协会和电子协会的活动内容在中心各相关实验基地自主实践活动。
三、开放实验的管理与实施
1、开放实验教师职责:
开放实验指导教师应根据预约参加实验的人数、实验内容做好设备、材料等准备工作,保证实验正常开出。并及时解决实验室开放中出现的问题,并认真做好实验记录。开放实验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科学思维方法、实验技能和严谨治学作风的培养。学生在完成实验项目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验作品实物等。
2、学生进行开放实验的流程:
所有要使用开放实验室的学生都须提前网络预约或者填写《常州工学院开放实验学生申请表》向相应实验室提出预约申请。
学生要求自带实验课题的,可向实验室直接提出课题申报,设计好具体的实施方案,经实验室同意,院(系)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实施。
申请参加科研开放实验课题的学生必须经过科研教师的同意和认可,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开放实验。
学生科技协会和电子协会活动开放实验通过协会组织者安排人数、确定场地和实验项目实验。
所有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做好实验实施方案及有关实验准备工作。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考核与奖励办法
1、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验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学生在实验室完成开放实验,经考核合格,可通过二级学院统一向教务处申请公共选修课学分。对在开放实验中表现突出或完成具有独创性成果的学生,经两位指导教师考核和推荐,所在院(系)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可作优先评审奖学金的条件之一。
2、鼓励和支持开放实验产生创新性成果。学生开放实验取得成绩的项目,并将优秀开放实验成果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站上和中心实物展示台上公开展示,且可以申报参加各种评奖和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