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基础条件
1.主要设备配置情况
常州工学院电气与光电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建筑面积2260平方米,800元以上各类设备11572台套,仪器设备总值2127.8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上设备台套数15套,总值707.1万元。现开设实验课程44门,实验项目163项。2013-2015年,在省示范中心专项经费和中央财政专项建设资金的大力支持下,共购置设备经费1305万元。新增实验课程门数12门,新增实验项目个数41项。
中心建成并完善了LED能效检测中心、光电检测实验室、机器视觉实验室、光伏电池技术实验室、光伏电池技术实验室和光伏技术应用实验室,新建了光机电一体化实训室、热工基础实验室、半导体材料测试实验室、光生物安全实验室、智能微电网实验室、扫描电子显微镜实验室、分子光学生物病原菌检测实验室等一批高档次的教学科研实验室,以满足新增的专业实验、实践创新、毕业设计和科学研究的需要。
2. 主要师资配备情况
中心实施校、院二级管理,由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制定中心的建设规划。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由学校任命,协调中心建设规划的制定、审议、建设过程检查、协调与成果验收,中心的人、财、物由中心主任统一调配,保证了实验中心建设的正常运转。中心设立副主任两名,分管中心的建设、教学运行、管理、协调等具体事宜;设专职实验技术管理岗位,负责中心设备维护、软件环境维护、网络维护、数据库维护、日常事务及档案管理工作。每个实验室设置实验室负责人,并配有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师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中心拥有9名专职和41名兼职教师参与实验教学活动,形成服务多课程、多学科、多学院的实验室运行机制。
二、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光电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一名副校长专门分管中心建设,对中心的建设方案、建设内容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指导;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院长任中心主任,具体负责中心建设方案的规划、建设内容的实施。一名副主任主要分管中心的实验教学和创新创业工作,另一名副主任主要分管中心的设备管理和科学研究工作。中心业务上接受学校教务处和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中心实验室指导,教务处、设备处、相关专业以及相关行业企业提供相关技术与服务支持。学校通过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处负责学科专业间的实验实践资源的统筹和重点经费支持,同时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处和学院共同负责实验室运行、硬件设备的总体管理;此外,各专业教学实验平台的负责人,负责与之对应的专业实验室的建设。
三、中心运行方式
实验中心是光电类实验教学以及学生课外创新和综合工程训练的平台。实验教学中心通过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搭建基于专业核心能力、工程技能培养的实验、实训平台;建设学生科技活动、学科竞赛、校企共建创新实验室等综合实践平台;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建设满足现代实验教学需要的开放管理的现代化实践教学基地。
实验室开放:实验教学中心所有实验室已经全部实现全天候对全校师生开放,充分满足师生实验、科研和创新的需求。中心在保证教学计划内实验教学的基础上,接受全校师生开放实验预约功能,经中心教师批准后实施。学院每学期开学初,公布中心所能够承担的实验内容和灵活开放的时间,满足学生课外研学和创新的要求。
实验项目设置:教学实验项目根据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要求由专职教师联合企业人员设置;课外研学项目,可根据教师课题项目,校企联合实践项目、以及学生自身兴趣选择实施。此外,积极吸纳企业行业技术攻关项目,实行校企联合指导模式,进行创新型和工程综合性项目的建设。
实验教学评价考核:中心制定了实验教学考评办法,包括平时学生评教、同行评教、校院两级督导网上监督,可以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实验教师;中心不定期地对实验课进行检查和对实验报告进行抽查,抽查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综合设计和创新设计纳入学校课外研学管理体系,按照项目形式进行阶段性的监管检查。
四、制度保障
中心已经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由中心主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中心发展规划、课程设置和实验教学改革等,为中心各类人员制定明确的目标,定期进行考核,并制定了配套奖惩措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体制。中心设有常规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等,保证中心的运行有完备的制度管理保障。在日常运行过程中,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中心管理,完善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虚拟仿真中心的检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中心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管理规范:
(1)严格执行中心日常管理规范;
(2)严格执行学员信息注册管理及网络安全管理规范;
(3)严格按照实验仪器及材料的领取、登记、报废、赔偿等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4)严格执行实验申请、实验计划、实验台账记录等规范要求;
(5)完善教师绩效考评制度,落实奖惩措施;
(6)严格执行学生考核及成绩评定;
(7)深化中心实验教学改革,优化实验教学模式,健全中心管理体制;
(8)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实施分阶段建设及评估,做好审核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