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制度保障  规章制度

光电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安全卫生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5-29 浏览次数: 672

为了保证物理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搞好实验室的环境卫生,杜绝不安全的隐患,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实验室各房间,指定专门的维修、卫生、安全负责人。并将负责人的名字贴在墙上,以便相互监督。
二. 每周一上午上班后,全体实验中心同志搞卫生扫除。各实验室卫生由卫生负责人负责维护。
三. 每次上课,均安排值班人员,负责仪器维修和课后安全检查,检查内容:门窗水电。
四. 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乱扔杂物、废纸。保持室内整洁。
五. 学生在做完实验后,要将仪器、凳子要摆放整齐,擦干净桌面,盖好防尘布,经教师检查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六.学生每次做完实验,均要安排值日生打扫实验室,以保证实验室的清洁。


常州工学院光电技术实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3年4月

 


© 2014-2016 常州工学院 光电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 School of Electrical and Photoelectronic Engineering
主任信箱:zhuxf@czu.cn  学院邮箱:dgxy@oa.czu.cn  办公室电话:0519-8851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