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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5-29 浏览次数: 664

一.单价低于500元而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实验设备和实验用品为低值耐用品。

二.仪表类低值耐用品和工具类、器件类低值耐用品分别建帐管理。

三.低值耐用品要做到账物相符,设备管理员要定期核对。

四.新进低值耐用品及时入账。

五.低值耐用品一般不外借,确实需要外借的要经学院领导批准,并作好登记,按期归还。

六.低值耐用品损坏、损失的要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分清责任,赔偿责任参考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

 
常州工学院光电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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