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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生实验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5-29 浏览次数: 671

一.学生必须根据光电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统一安排,按要求进行实验。

 

二.实验前,必须认真学习实验指导,明确实验目的,方法,手段与操作程序。进入实验室后,要按位就座,首先检查电源,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开启”和“关闭”仪器。

 

三.操作中不准私自搬运仪器,不得随意与邻桌调换配件。发现仪器异常,及时报告实验指导老师,紧急情况下立即切断电源,严禁私自拆看和检查。

 

四.开始实验后,必须按规程进行操作。严格遵守纪律。

 

五.实验完毕,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切断电源,将设备复位,桌凳排放整齐。

 

六.本室仪器、物品、桌凳原则上均不能借出,特殊情况需借用的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并履行借用手续,方可借出,使用完毕由当事人及时归还。

 

七.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离开时一定要关锁好门窗,严禁将门上钥匙借给他人。

 

 

 

 

常州工学院光电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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